2022年3月31日,本人经营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建业路57号的东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事后已停产并完成整改,我现就上述事件诚挚向社会各界公开道歉并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法定义务;
二、 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及要求;
三、 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许文彪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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