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洪希)6月6日起,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启动城区、开发区、五桂山的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商业大街周边路段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工作。
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今,中山市已连续6次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为维护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市公安交警系统将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职能作用,全面排查分析隐患扣分点,强化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纠正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现象,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全社会对道路交通管理的认同率、满意率。
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城区(含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开发区、五桂山的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商业大街周边路段以及主城区周边镇区(含开发区、五桂山)的主干道路段和路口。
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车辆、行人没有各行其道;行人乱穿马路和翻越隔离栏;非机动车(包括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乱穿马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上牌;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呼吁市民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中山市创文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畅顺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