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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升级落地,配套也要跟上

  评论员观察

  新年伊始,在挥别过去一年的同时,我们也要和生活中常见的一位“老朋友”告别了。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说起“限塑令”大家都不陌生,早在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规定,禁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生产与使用,并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再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限塑令”从无到有,不仅限制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也提高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如今“限塑令”再升级,分阶段、分步骤、分领域地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措施更有刚性,操作路径也更加科学。

  此前“限塑令”实施取得的良好效果值得肯定,在一些大型商超、餐饮企业等场所,环保塑料产品有偿使用能够较好地推广。但在一些个人小店,以及农贸市场、路边摊贩等地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依然屡见不鲜。与此同时,随着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发展,塑料餐盒、塑料包装等的消耗量也在快速上升。

  “限塑令”成效打折扣,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合适的低成本替代品。传统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大概是1.6万元/吨,可降解塑料袋基本是2.6万元/吨起步,一个生物降解塑料袋的价格通常是普通塑料袋的两三倍,而成本往往是商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限塑令”升级,可降解塑料产业将迎来巨大商机,这既需要各地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研发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可降解塑料产品;也需要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通过市场调控、信息引导、政策激励等,促进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生产,满足消费者需求。

  此外,“限塑令”升级后,还规定了要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并开展专项治理。这些规定也透露出,治理塑料污染不仅要在生产端发力,从源头减量,更要对流通、回收等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管、全方位引导。当前,生活垃圾分类正在全国推广,塑料制品的回收条件不断优化。各个企业也要抓住机会,通过新技术提高塑料制品的循环利用效率,从而构建起资源循环供应链。如此,不仅能从源头限制传统塑料制品的使用,还能让它们发挥最后的余热,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长期且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还需要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多元共治,共同涵养绿色生产生活习惯。       (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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