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才就是抓发展!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技能人才支撑。
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据介绍,《条例》共三十七条,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作出规定,着力解决当前技能人才发展瓶颈问题。(6月11日广州日报新花城客户端)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是联接技术创新与生产实践最核心最基础的劳动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发展工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出台,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不断健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入“快车道”。在广东,技能人才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979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972万人,居全国前列。
但同时,技能人才发展仍存在数量不足、结构不优、素质不高等问题,面临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产教融合不深入、人岗配置不精准等难题,与战略需求、产业发展尚不匹配,离“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还有距离。对此,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塑强技能人才大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道必答题。在这张“全国卷”上,广东以《条例》写下新解法,聚焦问题所在、面向发展所需,把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固化下来,为技能人才发展夯实制度基石。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放眼南粤大地,产业转型向上突围,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技能人才大有可为也当大有作为。
加力“培”,壮大“蓄水池”。千工易寻,一技难求。有专家指出,技能型岗位的求人倍率居高不下,尤其高技能人才缺口突出。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这种供需矛盾还将不断凸显。因此,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是当务之急。《条例》提出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加存量、扩大增量,统筹推进“开源”工作,才能为地方发展持续“蓄能”。
使劲“拓”,畅通“立交桥”。视人才为珍宝,就要让人才有用武之地。务必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路径。《条例》将“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上升为法规规范,进一步打破“天花板”、拓宽新赛道。同时,注重搭建人才发展“立交桥”,《条例》创新提出建立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的人才供应模式,为推动产教融合、人岗匹配作出有益探索。此外,企业是技能人才的摇篮与孵化器,要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协同,促使技能人才在产业一线、实践之中实现价值创造。
精心“评”,用好“指挥棒”。人才评价与获得感直接挂钩。在瑞士、德国等技能强国,技能人才往往是高收入、高地位的代表。促进技能人才大显身手,就要打造更优环境,发挥“指挥棒”正向激励作用,给予技能人才更多“高光”。对此,《条例》着墨颇多,对建立双向比照认定制度、规范证书管理和跨区域互认、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填补并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权益更有保障,前景更加光明,高素质技能人才将不断涌现。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期待《条例》落实落细,既为“技能粤军”强筋健骨,也打开更多机会窗口,助力能工巧匠安心创新创造、放心实干追梦,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赋能。 (广州日报评论员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