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
近日,“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并掩埋”案件引起轩然大波。根据官方通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施暴者年龄之小、手段之残忍,深深刺痛了公众神经。
舆论场上,众说纷纭。不少人出于朴素的正义感,呼吁严惩;不少专业人士发声,建议降低刑责年龄界限;也有人“灵魂发问”:“小恶魔”究竟是怎样炼成的?
眼下,案件仍在侦破之中。但透过警方和媒体披露的细节,仍可发现一些端倪。据央广网记者走访证实,受害者与3名嫌疑人均为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平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对此,有专家表示,在儿童成长的关键阶段,倘若家庭教育缺失,很可能产生心理问题和行为偏差。
的确,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来都不只是简单的法律问题。量刑上的加减法,刑责年龄的高与低,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刑罚并非社会治理最好的手段,而是最后的手段。在“最后”之前,如何预防、减少、遏制犯罪,更为关键。有人说过:“罪错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危害者,同时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这般说辞,并非为违法者开罪,而是确有道理。不少机构的研究显示,“家庭监护和教育的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重要因素。很多极端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几乎都具有性格偏执、自卑敏感、对亲情淡漠、欠缺法律意识等特征。
人是环境的产物,会直接受环境的影响。这提醒我们,当有极端个案发生,除了义愤填膺、“喊打喊杀”,更需往“前”看、往深处看。眼下,我国留守儿童数量庞大。他们长期与父母分离,在成长的关键时期缺乏有效监护,容易遭受欺凌等不法侵害,成为社会保护的薄弱环节,也容易成为施害者——数据显示,留守儿童犯罪率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偏高。如此现实,令人叹息。
留守儿童不是模糊的群像,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这一案件让公众再次将目光投向留守儿童。加快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从家庭、政府到学校、社会力量,持续织密“关爱网”,尤其学校强化对留守儿童的情感关怀、心理引导,愈发重要。
(夏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