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的士“浮动定价”顺应市场需求

付迎红

本文字数:995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于3月28日下午举行。《方案》提出,为增强价格灵活性,巡游出租汽车(简称“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2月27日《广州日报》)

  长期以来,城市巡游出租车的价格改革备受瞩目。改什么、如何改,不仅事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更影响公众的便捷、安全出行。从当前运价改革呈现的版本来看,在基准运价方面,《方案》仍延续保留原有定价。而在浮动区间上,则主要根据高峰期、平峰期等时段设置了几档不同的浮动幅度。总的来看,高峰时多收、低峰时少收、春节期间增设附加费等改革思路,明显展示出了城市在遵循市场化逻辑之下更为灵活、开放的管理基调。

  运价模式之所以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并非偶然为之。其一是应对市场竞争。近些年网约车异军突起,切分了出行市场的部分蛋糕。面对激烈竞争,采取更加动态灵活的运营模式,确实有助于传统出租车行业提高竞争力。其二是平衡市场供需。我们都知道,“打车难”“打车贵”一直是大城市出行“顽疾”。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期以及春节这样的节假日,在没调价的情况下,许多出租车司机接单意愿并不强,亟需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调节市场供给的激励作用。以浮动价格的方式激励,无疑会提升他们的积极性。其三是顺应市场需求。广州这几年一直在积极推进巡游车行业车辆纯电动化改革,预计今年内LPG燃料车辆将全部退出市场。基于此,原有的运价机制也需适时退出。出于这三方面因素考量,调整原有运价机制其实是提升管理科学性的必然要求,已是箭在弦上。

  当然,新政若要切实发挥作用,必然要经历与司乘双方、市场的一段“磨合期”。从各种现实情形出发,在制定符合实际的价格调整框架基础上,还要更多优化。比如,在具体的浮动区间设定上,还需多调研、多评估,以“全局观”视角平衡好各方利益、寻求最大公约数。再如,运价调整之后,具体实施阶段如何监督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做好计价系统改造、票价标识更新及明码标价工作,也是一道考题。

  期待出租车行业能够借此机会,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为市民游客提供更好体验。    (付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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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的士“浮动定价”顺应市场需求 付迎红2024-02-28 2 2024年02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