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接到短信,以为是移动积分到期了提醒兑换呢。”某地一女士收到一条短信,说有6580积分即将过期,于是点击链接,以889积分和199元购买了一块夜光石英男表。一周后,该女士收到手表,发现质量非常低劣,且商家拒绝退货。(10月31日新华社)
积分换商品,听起来很美,有人心动在所难免。不过,这些看起来颇有诱惑力的优惠,未必是真优惠。正如上述案例,“积分+差价”换来的却是低劣产品,显然与优惠毫不沾边。如果只是货不对板的低价套路,倒也伤害不大,可有些消费积分兑换短信,通过设置虚假链接、提供补差价、结合现金购买产品或服务等手段,套取消费者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继而施以诈骗,风险不容小觑,尤其值得警惕。
其实,积分兑换本是商家、运营商吸引、回馈客户的一种方式,主要是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及时将积分兑换成商品或服务,并不涉嫌违法。但随着消费套路花样翻新,积分兑换短信漫天飞舞,不少诈骗分子利用消费者不忍积分过期、期待品牌让利等心理,瞄准这一途径“广撒网”,诱导消费者落入“陷阱”,从而实施诈骗行径,这正是典型的积分兑换式骗局。
事实上,消费者常常囿于单笔额度不大、维权成本较高等现实因素不予追究,导致诈骗分子愈发猖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虚假的积分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实质上是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手段诱导他人与之交易,属违法行为。尤其是积分兑换式骗局由来已久,无孔不入,潜在危害不容忽视。若对此放任不管,势必会对消费者权益产生更大的危害,尤当引起重视。
一方面,消费者本身应多留心、多核实。面对突如其来的兑换短信,不妨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谨慎思考片刻,或者向权威部门咨询核实,防止“飞来短信”变“飞来横祸”。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在其位、尽其责。在相关投诉平台上,有关积分兑换短信的投诉并不少见,但令人不胜其烦的信息仍然漫天飞舞,给了诈骗分子不少可乘之机。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法商家和违法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处罚,挤压短信诈骗的滋生空间。
(庹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