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评论

恶意别车被刑拘,活该!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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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公安局10月16日发布警情通报,2023年10月14日,群众报警称在高速公路上被一黑色轿车多次别停。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10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臧某宏查获。(10月16日平安无锡)

  恶意别车已够惹众怒了,何况还是在高速路。本就是插队借道、理亏在先,遭拒后反而恼羞成怒,起了“报复心理”。在进入高速路段后多次对“不让位”车主故意别车,最后一次紧急刹车还差点酿成事故……即便不是亲历者,都能感受到别车者满满的恶意,“光看行车记录仪都感到生气”。现在好了,如此“路怒”,正好“进去”“消消气”。相信后续还会有相应处罚与处理,以儆效尤。

  说起路怒,不得不提起前不久某地上演的“史诗级”路怒——一辆SUV将一辆工程车“别”上高架护栏,险些坠桥。其起因也是因为别车,过程中双方“开斗气车”,最后矛盾爆发。万幸的是,那辆悬在半空的工程车没有落下,不然这场危险的闹剧,有可能以悲剧收场。

  从两起事件中不难发现,路怒皆相似,起因多半是双方在转道或借道时互不相让,暗暗较劲,一旦其中一方情绪失控,就容易做出危险驾驶行为。然而,情绪管理失控并不是借口。相反,以此为由在道路上肆意妄为,只想给自己“解气”,全然不顾他人是否陷入危险,这恰恰是极度自私、漠视规则和生命的表现。

  眼下,虽然法律对“路怒症”尚未有明确的界定,但根据其行为产生的后果可能会涉嫌多种违法。正如此次的恶意别车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处以刑事处罚。其实,在生命面前,任何事后处罚都是“提醒”。试想,在高速上紧急刹车,如果后车未能及时反应过来,那后果可能就不是处罚这么简单了。要知道,别车行为要比直行车危险得多,因斗气别车立马遭“现世报”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路上,遇到塞车、加塞情况在所难免,调整心态方为正解。你我本就目的不同,又何必争一时,“行车不规范”,亲人却可能因此“两行泪”,路怒值不值得,不妨掂量一下。当然,也要学会自我保护,若遇上“路怒症”,不妨学习此事件中的车主,直接通过行车记录仪记录视频等证据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相信“恶人自会有恶报”。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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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5恶意别车被刑拘,活该! 陈文杰2023-10-18 2 2023年10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