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乐清市一企业发布“关于禁止婚外情和出轨通知”的文件,称公司已婚员工如有婚外情、出轨等不良情况,将辞退处理。该公司回应称,这则通知旨在倡导员工保持家庭和谐,稳定工作。律师则称,劳动者若因为这个原因被辞退,可以依法维权。(6月13日澎湃新闻网)
企业发文件禁止“婚外情和出轨”,这本是一个挺有争议且不受法律支持的自选动作。然而,因为近来的社会热点事件,企业这一举动竟也得到不少网友的认可。
事实上,之所以有部分人认可,更多的是其出于情感上的认同——对于出轨者,应给予道德谴责之外的惩罚。而这家企业“出轨就辞退”的做法,恰恰也能满足部分人对“因果报应”的情感想象。在一些案例中,确实有利用职务之便搞权色交易的现象,而这样一则通知也能起到一定警示作用。“出轨就辞退”得到一部分人赞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这种看似替他人主持公道的做法,实际上也只是裹挟了个人情绪罢了。事实上,婚外情和出轨行径虽有违婚姻道德,但均属于个人隐私,因此被辞退,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劳动者不能劳动或者劳动能力不匹配的情况下,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出轨就辞退,看上去是快意恩仇,但操作起来也是经不起推敲的。首先,如何发现并证实出轨行为,就已经让人有种“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感觉了。其次,万一确实有此类事件发生,企业贸然辞退员工还可能摊上官司。一旦将这类本就“家丑不外扬”的事情对簿公堂,最终无论输赢,受损的都是企业自身形象。
不可否认,企业的初衷是好的,但其做法值得商榷。而且,在这个时间节点,发布了这样一条意有所指的文件,难免让人怀疑有蹭热度之嫌。总之,让人感觉形式大于实际。说到底,婚姻和家庭都是员工的个人生活,企业不该也无权干涉,以管理文件强加于员工,实在不妥。既然初衷是为了员工稳定工作,何不将注意力放在如何制定合理的工作机制,在调动起员工积极性的同时,调整好工作节奏,岂不更好?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