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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中山主城区货车限行措施调整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洪希)明年1月1日起,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拟对中山主城区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希望广大货车驾驶人周知。两个月过渡期后,违反规定行驶的,将处罚款200元,记1分。

  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中山市实际,中山市交警支队将于1月1日起对主城区货车限行措施实施调整,有效期5年。具体调整措施如下:

  限行车辆为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

  出于方便车辆绕行和限行区域闭环管理的考虑,限行区域划定为东至长江路,南至南外环,西至105国道,北至北外环的区域内。长江路、南外环、105国道和北外环道路不限行。相关路段具体限行区域如下:

  1.105国道(南起南外环路交叉口,北至北外环交叉口,不含本道路)以东。

  2.北外环路(西起105国道交叉口,东至长江路交叉口,不含本道路)以南。

  3.长江路(北起北外环路交叉口,南至南外环交叉口,不含本道路)以西。

  4.南外环路(东起长江路交叉口,西至105国道交叉口,不含本道路)以北。

  上述区域内,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一切限行车辆通行;9时至17时,19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中型及以下新能源载货汽车不限行。

  核心禁行路段为兴中道全段,全天候禁止一切限行车辆通行(22时至次日7时,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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