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管萱萱)《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实施。
为方便群众到附近备案点开展犬只备案登记,5月28日,东莞市公安局对社会公布东莞市犬只备案点名单(第一批共118家),并提醒养犬人犬只备案相关注意事项。
备案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请犬主带上犬只,准备好犬主身份证件(原件)与居住场所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者本市户口簿,前往附近的犬只备案点备案。
单位饲养犬只的,请单位专职管理员带上犬只,准备好管理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单位为犬只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及专门场所的照片,前往附近的备案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