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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织法网拦住高空抛物

  自今年3月1日高空抛物入刑以来,媒体已相继报道了多宗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检察机关批捕或起诉的案例。其中在法律生效当天,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宣判。

  入刑即宣判,给全社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不过半个多月以来,随着各地披露的案件越来越多,也出现了一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新问题。比如专人望风。近日在义乌市一居民楼内,有人从6楼抛撒装修垃圾,还“叫了工人在下面守着”。面对当地执法部门的现场查处,当事人以叫工人守着是为了防止有人靠近或者砸到东西,以及抛物过程中并没有造成安全事故等理由,为自己开解。在这宗案例中,当事人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出发点就是错的,因为高空抛物这一行为本身就触犯了法律。

  入刑,仅是高空抛物法治课的第一步,今后面对各种情形的“对策”,各地执法部门既需要继续严格执法,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也不能止步于发现一宗查处一宗,而应该利用各种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努力做到人人知法守法。

  与此同时,如何防范高空抛物也面临新课题。比如,有地方要求小区内一律安装高空摄像头,且不说这种“一刀切”的指令是否合适,仅摄像头滥用本身就有隐患。如何厘清监控抛物和居民个人隐私之间的边界,如何保护居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非法使用,安装、维护摄像头设备的费用谁来出,等等。

  守法是执法的前提,在监管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要以法治精神严格自律。各地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与居民、物管以及公安等多方合作,充分尊重民意,完善地方细则,把好事做好。

  面对高空抛物行为,要严格执法、下沉式普法;防范高空抛物行为,要依法守法,完善方法。法网密织,既不让高空垃圾在头上飞,也不要让窥探隐患在头上飞。

  (刘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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