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网红探店”不该沦为一种广告形式

练洪洋

本文字数:944

  探店,本是互联网时代真实的消费分享,但在流量变现的驱动下,却日渐成为一些博主与商家牟利营销的工具。近日紫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在办案中发现,当地某文化传媒公司从2023年起系统化运营9个探店类短视频账号,其中大量视频都刻意规避了商业广告的法定标识,披着“真实分享”的外衣,行商业推广之实。

  在商业世界里,口碑历来就是一种无形的核心资产。在口碑靠亲戚、朋友、同事之间口口相传的年代,信息传播速度不会太快、半径不会太大,因此,失真度也比较小。亲戚朋友去了一家非常好吃的餐馆,回来向你推荐,大概率不会错,因为他是你的亲朋,也没拿餐馆的好处,没有骗你的动机。

  社交媒体时代,口碑的“生产流程”和“制造生态”都变了,社交平台成了口碑制造的“主车间”。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一代,在进入消费场景之前,都喜欢到各类社交平台逛逛,先看看商家评分,再做消费决策。在这种生态下,有人当了“消费体验官”,用短视频“种草”或“拔草”,帮助口碑好的商家扩大影响,也给准消费者作参考,这本是一件好事。“网红探店”最初的好名声也是这样一点点积攒下来的,甚至还成就了社交平台,有的社交平台就专攻这个垂直领域,做大做强。

  林子大了,鸟就多了;“探店”的林子大了,“网红”也多了。当“探店”可以变现、“口碑”可以买卖,沾上铜臭味之后,“网红探店”也开始变味了。有人把“探店”当生意做,并按店家给出的价目开“美颜”级数,所谓的“探店视频”全是一边倒的“宣传片”;更有甚者,有人仗着自己有几个粉丝,就端起网红的架子,大摇大摆到店里吃“霸王餐”,若店家不答应,就以“曝光”相要挟。

  一位资深探店博主曾透露:“现在纯分享的探店,恐寥寥无几。要么是商家给钱,要么是免费吃喝换宣传。说白了,我们拍的不是‘探店’,是‘广告’,而且是不带‘广告’标识的广告。”拿钱“探店”,公正性荡然无存,其在社交平台“种草”,种的也是“杂草”,可消费者也不傻,上了当自然会以“草”还“草”,在网上给差评,甚至在线上或线下投诉。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就有大量关于探店团购的投诉,涉及“虚假宣传”“分量不足”“货不对板”等。

  一番折腾之后,被反噬的又何止是商家?等声誉被透支完,“网红探店”沦为一种广告形式,它与传统广告形式区别何在、优势何在?还如何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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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网红探店”不该沦为一种广告形式 练洪洋2026-02-04 2 2026年02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