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假装上班公司”也要“真监管”

何勇海

本文字数:887

  近日,一种名为“假装上班公司”的企业在网上引发广泛讨论。自去年12月起,全国多地注册有“假装上班公司”,甚至还有部分商家宣称可以提供“代缴社保”“伪造实习证明”“制造工资流水”等服务。(7月31日《中国青年报》)

  正常上班是去挣钱,而“假装上班”则是去花钱。杭州一家名为“假装上班无限公司”的机构提供“朝九晚五”的付费上班服务,每天收费30元。乍听新奇,细想却不难发现其市场。“假装上班公司”面向的主要用户包括:失业在家怕被亲友看穿的人,自由职业在家效率低下的人,想体验职场环境的全职妈妈、全职爸爸,创业初期人士……

  如此看来,“假装上班公司”以模拟传统职场的新型办公方式,为失业者、灵活就业者、自由职业者等群体提供了上班的节奏感和归属感,疗治他们和社会、职场之间产生的“精神失联”,同时让这些人群保持一定的生活规律,为其应对现实压力、寻求身份认同提供了缓冲地带。

  可以说,“假装上班公司”提供的是情绪价值,发展的是体验经济。有网友表示,去“假装上班公司”花三五十元,能安心坐一天,还有人一起“上班”,不香吗?他们认为,花钱“假装上班”,上的不是班,而是快乐、新奇,这就够了。并且在“假装上班公司”,大多数人都在认真工作,“只是他们的单位不在这里”。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乐见“假装上班公司”兴起,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

  不过,对“假装上班公司”,需要清晰界定这种商业模式的属性和定位。“假装上班公司”并非真正的用人单位,不能与“上班”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仅仅是为服务对象提供某种消费场所与消费服务。然而据报道,个别“假装上班公司”居然可为“上班”者开具“实习证明”“在职证明”,填补简历空白期,以及挂靠社保代缴,这就涉嫌违法。

  “假装上班公司”不能为招揽客户而虚假宣传,做出与法律背道而驰的经营行为,也要警惕客户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比如客户利用相关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盗窃、网络欺诈等。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避免置身于违法违规风险中,在“假装上班”过程中要守护好个人隐私和证件,防止被非法利用。毕竟,“假装上班”也只是权宜之计。相关部门也要对该新服务、新业态加强研判,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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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假装上班公司”也要“真监管” 何勇海2025-08-01 2 2025年08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