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偲)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今年以来,深圳发生多起涉及学生未满法定年龄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事故,导致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违法“低龄化”带来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如10月19日,龙岗区街道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摔倒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方1人死亡,1人送往医院治疗;10月21日,深圳某学校1名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学生受伤……记者了解到,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事故中,绝大多数学生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如今,在上学放学的时间,经常能够在路上看到身着校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国家法律明确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是未及法定年龄而上路骑行的现象仍有发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未到法定年龄骑行上路外,学生群体非法改装、街头炫技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记者采访多名玩改装车的学生,理由无外乎刺激、耍酷、炫耀,追求一种特立独行被崇拜的感觉。“这些玩车的孩子多数住校,他们会把家长给的生活费省一些来发展爱好,年龄层主要集中在13—17岁。”改装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采访发现,很多部门始终关注着学生群体骑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对于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予以重点关注,联合街道交安办、教育部门、相关学校等对涉事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事实上,交警部门的查处往往是在已经发生违法行为或者事故之后,具有一定滞后性。一方面,交警部门持续走进全市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另一方面,家庭作为孩子交通安全的“第一关”,家长应切实尽到监护职责,通过家庭教育等方式引导孩子安全出行,及时制止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有专家建议,围绕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及违法“低龄化”的问题,不能仅靠执法部门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家庭、学校甚至整个社会的重视和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