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泼天用水”也按表收费?

皇甫思逸

本文字数:621

图/杨晓明

  据大风新闻报道,55岁的张先生反映,平日里只和老伴在家,每两个月的用水量在10余吨左右,但2023年11月、12月两个月用水量竟高达1023吨。自来水公司没有查到漏水点,又一直催要水费,问题至今没解决。

  水费异常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小区业主欠水费800余万元”就曾登上热搜。不少网友也现身说法,分享自己“人不在家,一月用水100多吨”“预存多扣费多、预存少扣费少”等亲身经历。但哪怕有如此多的先例,新闻里的1023吨也让人大呼离谱。毕竟,一般家用水龙头一小时可以放1.27吨水,整天不关,一个月算下来也才900吨水左右。无论是从数据还是从常识看,这1023吨用水显然都不正常。

  出现异常用水,大概有三种原因:漏水、水表异常或有人偷水。目前来看,自来水公司上门检查未发现漏水点,且张先生家住顶楼,偷水“操作”难度较大。在水表检验结果未知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此时回应“如实抄表,按表计费”,难免让网友们觉得有些“不近人情”。如今很多水表升级为智能水表,但机械和系统也可能出错。发现异常,供水公司还是应以问题为导向,把事情先查清楚。若水表有问题,换表并按实际用水补缴费用就好。若水表正常,企业也应承担异常原因的举证责任、再行处理。

  不管是个人、家庭还是企业单位,都离不开生活用水。说到底,供水公司向社会提供生活用水,确有收取水费的权利。但从现实来讲,这一行业有高度的公共性,相关企业按规矩办事的同时,也不妨增强服务意识,多多换位思考。

  (皇甫思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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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泼天用水”也按表收费? 皇甫思逸2024-04-11 2 2024年04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