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退票需“死亡证明”,岂有此理

赵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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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因父亲离世欲退演出票,但平台却要求其出示“死亡证明”,并再次反悔称“有这些证明资料也不能退……”尽管几番波折后,该网友已获得退款,但“霸王又冷血”的退票机制仍遭不少人诟病。

  父亲突然离世,当事人既没时间也没心情看演出,理由充分正当,凭啥退票这么难?事实上,演出门票并非商品,而是一种服务,并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这也是不少票务平台“霸道”的理由。但从法律角度看,演出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已经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霸王条款范畴。可见,售票平台的做法不近人情,属霸道行径。

  其实针对“退票难”这一问题,2023年9月,文旅部、公安部就已联合印发文件,要求“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然而,此次事件的发生说明,平台显然并未有效落实退票机制,更没把消费者权利和政策法规放在眼里。

  完善售票退票机制、做好保障,而非把风险与损失转嫁给消费者,是商业道德的应有之义,更是法律规范的底线要求。说到底,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从业者利益相辅相成,必须相互兼顾,只顾商家利益、罔顾消费者权益并不能保障合作的可持续性。            (赵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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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退票需“死亡证明”,岂有此理 赵萱2024-03-26 2 2024年03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