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预付式消费陷阱。近日,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发布“告市民游客书”,提醒市民游客小心“预付费式旅游产品”陷阱!(12月18日《长江日报》)
不可否认,在收费合理且监管有力的前提下,预付费机制是可以让商家与消费者实现“双赢”的商业模式。可现实中,这种机制之下一旦暗藏猫腻,就容易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这回预付再次“光荣上榜”,而拖它下水的,是“旅游产品”。
之所以加上双引号,是因为它们严格来说也算不上旅游产品。开会员、办理VIP、诱导你先交钱后返利,甚至不出游也能每月收到分红。试问,这到底买的是旅游产品,还是理财产品?退一步来说,正经的理财产品,亏了还能“割肉止损”,而该类“旅游产品”有可能让你“割肉”之余,更掉一层皮——有人一次性交足巨额费用,履行合同时却被以各种理由搪塞,要求退款不仅拿不回钱还要支付高额违约金。这哪是什么产品,分明就是陷阱。
预付套路看似只是换了马甲,但屡屡有受害者上当受骗,或说明一些深层次问题。正如眼下的多数预付模式,主要是商家与消费者“二人转”,合同虽然白纸黑字,但若有人一开始就想当“老赖”,消费者往往无计可施。因此,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高进场门槛,或许是完善游戏玩法的思路之一。而对于那些不适合却要强行预付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警惕。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