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有行政争议,找行政复议”。在广州,这种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行政复议在群众中的首选度、认可度和信任度不断提升。广州市复议案件数量常年位居全省前列,约占全省1/4、全国1/25,受理案件量从2011年收案量3000件左右上升到近年来的8000余件。截至10月末,2023年广州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已达10008件,这是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施行以来,广州行政复议一年内新收案件首次过万宗。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制度活力进一步激发,效能得到充分释放,更多的行政争议进入了行政复议“主渠道”。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前,因行政复议机关过多、力量分散、案件裁判尺度不一等情况,导致群众往往存在想要复议却找不着、找不准复议机关,还可能面临同案不同判等问题。改革后,全市66个行政复议机构缩减为市、区两级“1+11”个,“一口对外”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市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同时,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更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显著提升。
目前,全市设立基层案件受理点104个,坚持“应受尽受”,各区积极出台创新举措,如天河区出台“两级复核”机制,对于初步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须经过两级复核无误后方可作出不予受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