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当下有少数群众体育赛事存在“跑偏”“变味”迹象,如花大价钱请“外援”冒名顶替,或让体坛高手“挂名”领薪水但实际工作就是为单位打比赛、争名次。
群众性体育赛事,“群”字当头。一个地方、一个系统或单位搞相关活动,其主角本该是当地群众、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等。重金聘请“外援”,有违公平竞争,与作弊何异?如此摘金夺银,把拼能力变成了拼“钞能力”,把拼团队、拼协作,变成了拼外援、拼砸钱,靠功利更近,离群众更远,偏离了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初衷。
更需警惕的是,重金请“外援”,其破坏力可不止在赛场。一些单位变着花样突破限制、使用外援,所为者何?不过为了向领导、社会展示“良好风貌”,为了在与兄弟单位的竞争中占得上风。竞技比赛,“争强好胜”乃人之常情,但用“反常”手段追求“超常”发挥,这背后无疑是不良政绩观作祟。倘若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如此好大喜功,说到底就是搞面子工程、营造虚假繁荣,不仅增加开支、浪费公帑,还易滋生腐败。据报道,某国企被查出下属单位3年来竟花了1000多万元用于参与或组织球赛,其中有企业砸钱聘请“野球高手”,被责令整改。此类歪风,已非刹不可。
如何刹?倒也容易。引入公示程序,将大有助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论赛事组织如何规范、资质审核如何严格,总难免有漏网之鱼——但做好公示,让阳光消毒杀菌,相关违规行为必将遭遇“露头就打”,再难以抢群众“风头”、扰正常秩序。
(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