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依法治网,护“少年的你”

庹亚男

本文字数:1041

  评论员观察

  10月24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10月25日新华社)

  当代未成年人的成长生活与我国互联网的生机勃发同向而行。从触手可及的手机、儿童智能装备,到目不暇接的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与便利服务,是他们了解世界的主要窗口和形塑思维观念的重要场域。然而,网络信息纷繁复杂、真假难辨,也给身心发展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带来了一系列显性与潜在的威胁。比如低俗有害的信息内容,网络欺凌、骚扰与隐私泄露等安全隐患,游戏上瘾等沉溺风险。亟需筑牢安全堤坝,以法为盾,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一直在探索中。早在2014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就被纳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增设有“网络保护”专章。然而,网络世界瞬息万变,未成年人“触网”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随之变化,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制建设。此次《条例》出台,正是我国对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现状的法律回应。它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步入社会共治的全新阶段,契合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目标,有助于塑造积极向上的健康网络环境。

  那么,本次《条例》有何亮点?其一,问题导向。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事件仍时有发生,社会舆论对未成年人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居高不下。《条例》明确规定了网络保护职责、素养促进、信息内容规范、网络欺凌、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非理性消费等七大方面的具体内容,可以说是囊括了当前网络侵袭未成年人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切入点建章立制,能极大解决普遍性问题,增强网络保护的针对性。其二,前瞻视角。当前,比起网络暴力等显性事件,游戏上瘾、网络沉迷等问题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更为隐蔽。因此,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进行提前介入,可视为规避潜在风险的有效手段。而此次《条例》中有关网络沉迷防治、非理性消费等问题的规定,可以提前防范未成年人网络使用中的“暗礁”,帮助他们尽可能避开危险因素,是具有前瞻性的保护方式。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好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全面成长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应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增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力量,共同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庹亚男)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APP
广州日报评论 A4依法治网,护“少年的你” 庹亚男2023-10-26 2 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