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肖欢欢)日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合拟了《深中一体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目前两市已正式签订该合作协议。
据介绍,《协议》以互保共赢、属地负责、预防为主为工作原则,两市在各自辖区内处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基础上,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沟通合作,防范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协议》具体框定两市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联动合作事项,包括协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机制、建立联合监测机制以及环境应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同时,《协议》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机构主要负责人、日常工作联络人和联络方式。
今后,两地还将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制度,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建立长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联动机制。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三科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签订联动合作协议,不仅能够加强两地对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的能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协作机制,还能推进两地应急专家库和第三方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对全面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