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近日,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了《中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
《职责清单》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司法权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及落实工作保障等方面,坚持可量化、能落地、易操作的原则,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细化为87项具体任务,并明确每项任务的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见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职责清单》突出强化法治督察考评工作,聚焦从四个方面用力,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夯实责任,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用好中山市委巡察载体将《职责清单》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市委巡察重要内容,依托市委巡察,对“关键少数”形成有力督促。
二是用准督察考评机制结合年度法治中山建设评估,科学设置指标,组织督察评估组,对党政“一把手”落实《职责清单》情况,逐项对照,评估结果作为政绩考核评定的重要参考。
三是用足述法述职平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组织开展年度述法,结合《职责清单》落实情况,对述法对象履职情况进行逐一评议,要求各单位知弱图强,补齐短板。
四是用实综合考评体系将《职责清单》落实情况与考核结果、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挂钩,做实法治考核,将履职效果发挥最大化,激发“关键少数”推动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能动性,全面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有效推进法治中山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