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需要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应加快修法进程,适时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为带薪年休假真正落地、保障劳动者权利提供法治保障。(3月28日《法治日报》)
一直以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实现错峰出游的呼声不断。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也都有代表委员关注带薪年休假问题,今年亦不例外。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2008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是对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等作出具体规定。但长期以来,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却并不理想。人社部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有近半数的人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按照在职职工工龄计算,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为10天,而实际上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29天,民营企业职工可能更少一些。
为什么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难?究其原因,有企业方面的因素,带薪年休假会增大人力成本、加重用工负担,企业没有落实的积极性;有职工个人的考量,虽然他们希望带薪年休假能落到实处,但在与企业的博弈中,职工天然处于弱势,并无太多话语权;有执法的无奈,面对数量庞大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要实现有效监督力有不逮。
如果说,此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讨论还更多的是基于对劳动者个人权益的关切。如今,在稳增长、扩内需的大背景下,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具有了更重要的意义,且为当务之急。刚刚结束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3年年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扩大内需是加快中国经济复苏的良方,而恢复和扩大消费则是扩大内需的强大引擎。关于这一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作出明确部署,《“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扩大内需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力。带薪年休假制度就是其中的制度配套之一,尽快将其落到实处,或可撬动巨大的经济杠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对旅游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只能长假扎堆出行,导致旅游体验不佳的现状,已成为制约人们消费的一个重要因素。用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来推动错峰出行,不仅是带动旅游复苏、促进消费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目前旅游高低峰明显、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失衡的重要方法,有助于促进旅游消费提质,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的巨大潜力,对于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不容小觑。期待各地加大力度,强化对带薪年休假执行的约束,对执行到位的企业给予适度奖励,推动带薪休假内容写入劳动合同,让带薪休年假早日成为劳动者看得见摸得着的休假制度。
(广州日报评论员 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