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办法》建立健全打击非法洗砂洗泥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执法,依法查处非法洗砂行为;同时规范合法洗砂,促进洗砂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明确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洗砂的定义。规定了立法目的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指出《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明确洗砂是指对海砂、山砂、淤泥、建筑垃圾等通过冲洗、浸泡、过滤、淡化等措施生产建设用砂的行为。
强调禁止非法洗砂与规范合法洗砂相结合。依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促进和规范陆上洗砂行业发展,有效保障建筑市场砂石需求。禁止在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从事洗砂等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规划陆地洗砂场所,洗砂场所的审批建设、取水用水和生态环保需符合规定要求,并实行台账管理,确保质量达标。
《办法》强化部门协同执法。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协同不力影响整治效果”的问题,实行联合执法,重拳震慑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海事、船舶检验等部门应当履行洗砂管理相关工作职责。各部门要依法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洗砂相关行为,按要求进行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达到形成合力、联合整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