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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发布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

老人小孩孕产妇这样用药

老年人用药码上看指引
儿童用药码上看指引
孕产妇用药码上看指引

  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有哪些症状?无症状需要用药吗?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发热,可选用哪些退热药?老年人出现感冒等相关症状,选择什么药物治疗?……

  12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出炉了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重点解答了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可能出现哪些症状,无症症是否需要用药,重症应该如何就医等问题。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

  什么是无症状?无症状需用药吗?

  无症状是指无明显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无症状患者不需要额外药物治疗,建议做好隔离,通过生活护理调整身体状态,充分休息以便尽快恢复。

  什么是轻症?轻症应该如何处理?

  轻症患者可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等,无肺炎表现。

  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反应差、呼吸急促。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出现类似川崎病或不典型川崎病表现、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或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等,多发生于恢复期。主要表现为发热伴皮疹、非化脓性结膜炎、黏膜炎症、低血压或休克、凝血障碍、急性消化道症状等。一旦发生,病情可在短期内急剧恶化。

  轻症患者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症状明显的病人可对症使用退热、止痛、镇咳和治疗腹泻药物等缓解,然后通过自身产生的抗体得到自我恢复。如果对症用药3~5天仍无好转,需及时到医院就诊。

  重型/危重型的高危人群有哪些?

  重型/危重型的高危人群包括:

  (1)>60岁的老年人;

  (2)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者;

  (3)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

  (4)肥胖(体质量指数≥30);

  (5)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孕28周到产后一周);

  (6)重度吸烟者。

  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持续高热超过3天;

  (2)出现气促(<2月龄,RR≥60次/分;2~12月龄,RR≥50次/分;1~5岁,RR≥40次/分;>5岁,RR≥30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3)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4)辅助呼吸(鼻翼扇动、三凹征);

  (5)出现嗜睡、惊厥;

  (6)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患有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心脏基础疾病,且病情不太稳定的老年人群,或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及没有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群,是出现重症新冠肺炎、高危人群中的高危,需要格外重视。

  重症患者如何就医?用什么药物?

  值得注意的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如果发热几天不退,同时出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心悸、明显体力下降或是基础性疾病加重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在特殊时期,老年人一定要重视日常血氧监测,当外周氧饱和度≤93%时应及时就医,需警惕老年人“沉默性缺氧”(对缺氧反应迟钝,感觉不到胸闷、呼吸困难等)。高危人群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

  用于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新冠抗病毒药物有阿兹夫定、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等,可以抑制病毒复制,减少细胞和组织损伤。但这些药物都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不可自行用药,必须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老年人用药提示卡

  发热时

  对于一般无基础疾病的老年人,较为安全的退热药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洛索洛芬等,选择一种即可。如果有严重基础疾病如重度肝肾功能不全退热药的选择建议咨询医务人员。此外老年人在使用退热药大量出汗后要注意血压的监测。

  高热超过3天不退者,可使用安宫牛黄丸,具体剂量为每次0.5丸,每天2~4次。

  出现感冒症状时

  新冠病毒感染与普通感冒或流感的部分症状有相似之处,一些抗过敏药物可有效缓解流涕的症状,比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但这类药物部分可能引起嗜睡的药物不良反应,在服药期间需格外注意预防跌倒。

  注意事项

  (1)老年人应尽量减少用药种类,尽量避免多种药物同时使用,特别是避免多种同一作用中成药同时服用。

  (2)对于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建议一定要加强基础疾病的管理,改善睡眠质量。

  (3)服药后加强观察和监测,清淡饮食。若老年患者症状加重不能控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老年患者在发热、乏力时尽量卧床休息,预防跌倒。

  儿童用药提示卡

  发热时

  2个月之内的婴儿,不推荐使用退热药;3个月以上婴儿,体温> 38.5℃以上的,推荐使用对乙酰氨基酚,6个月以上婴幼儿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退热,单用一种即可,不要与含有退热成分的复方感冒药合用,也不要与清热解毒的中成药或冲剂合用。下面是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用法及注意事项。

  (1)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常用于儿童退烧,有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和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2种剂型。对乙酰氨基酚用量为每次10~15mg/kg,两次用药需间隔至少4~6个小时,24小时内不超过4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2.0g或2岁以下60mg/kg/d,2~12岁75mg/kg/d(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大于6岁的儿童可选用乙酰氨基酚片剂退热。蚕豆病(G6PD缺乏)应慎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烧。

  (2)布洛芬

  布洛芬常用于儿童退烧有布洛芬混悬滴剂和布洛芬混悬液2种剂型,布洛芬用量为每次5~10mg/kg,两次用药需间隔至少6~8个小时,24小时内不超过4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40mg/kg或1.2g(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12岁的儿童可选用布洛芬片剂退热。蚕豆病人发烧可用布洛芬退烧。

  两种退烧药能交替使用吗?

  使用退热药的主要目的是减轻发热所导致的不适,并不能让体温降至正常,也不能单纯以发热程度来判断疾病严重程度。不建议两种退热药交替使用,也不建议同时服用两种退热药,小儿肝肾功能未发育完全,服药不当可能会增加孩子的肝肾负担,造成不良反应。

  何时考虑去医院?

  如在家中采用物理降温和服用退烧药仍无法控制体温,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个月以内的婴儿出现发热眼神不灵活、烦躁、吃奶差、哭声无力、鼻翼翕动等,都应及时就医。如果婴幼儿有持续高热、伴有精神差、呼吸增快、呼吸时胸骨上凹陷或四肢冷、皮肤有紫绀或者花斑者;或者患儿呕吐剧烈、腹泻、尿少等都是需要立即去医院就诊的危急情况。新冠患儿高热时容易发生抽搐,所有发生抽搐的孩子都需要去医院就诊。

  出现感冒症状时

  如有咳嗽症状,婴幼儿可以多吃一些母乳或多喝水,如果家中环境干燥可以开加湿器,通过增加液体摄入稀释痰液,缓解咳嗽。婴幼儿咳嗽时,不建议应用镇咳药物,因为咳嗽的动作可以排出呼吸道的分泌物,避免气道内痰液积聚。如果有家用雾化吸入仪器,可以雾化解痉、抗过敏、祛痰药物止咳祛痰。如咳嗽比较严重、气促,建议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止咳祛痰类药物。

  孕产妇用药提示卡

  孕妇发热时

  孕妇发热首选单一的对乙酰氨基酚。对乙酰氨基酚在妊娠期使用相对安全,妊娠安全性为B级。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在妊娠早期的风险,尚无统一定论,但对于孕30周以后的孕妇,禁用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因为该类药物可能导致胎儿动脉导管的早闭。

  哺乳期妈妈发热时

  哺乳期妈妈发热时建议选用单一成分不影响哺乳的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不建议使用阿司匹林等退热药。

  是否可以继续哺乳?

  母乳是婴儿最佳的营养来源,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新冠病毒通过母乳传播,因此鼓励母乳喂养。但为了尽量减少婴儿感染的风险,哺乳前后要注意手卫生,亲喂时请戴好N95口罩,定期清洁和消毒妈妈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如果咳嗽症状明显或母亲因自身状况不能耐受亲喂可借助吸奶器将奶吸出或临时选用配方奶,防止病毒传播。

  注意事项

  哺乳期妈妈新冠病毒感染期若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建议遵医嘱服用,服药时间建议在母乳喂养后立即服用药物,尽量间隔2~4小时后再母乳喂养。母亲用药后也应观察宝宝的反应,是否有嗜睡、腹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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