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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应对“吃奇”表演说“不”

  央媒声音

  近日,网红博主“提子”拍摄烧烤和食用鲨鱼视频的事件持续引发公众关注。当地警方调查证实视频中的鲨鱼为噬人鲨(亦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保护动物到底如何流转到网红博主的手中,成为镜头前博取关注的道具,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无禁忌地吃,当然于国法不容。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些博主或许没有想到,自己拍摄并上传的视频,反倒成为记录违法行为的铁证,甚至要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于网红博主们来说,他们或许并不想蓄意挑战刑法的威严。正如此次烹食噬人鲨的博主,她在作品中拍摄了鲨鱼从海鲜市场档口买来的情节,还在画面中特意打上“人工养殖”的字幕,虽然这改变不了鲨鱼来路不正的事实,但至少说明她有意要规避购买珍贵野生动物的法律风险。只是,国家保护动物种类繁多,作为非专业人士的吃播博主们,恐怕很难一一鉴别,而一旦牵扯到官司,那就不是一句“不知道它是保护动物”就能轻易脱得了干系的。

  换个角度来看,网红博主们如此这般搜罗奇珍异兽,不过是为了满足粉丝的猎奇心理。在吃播博主的江湖中,有的是主打吃得多、吃得快,有的则是主打吃得奇、吃得怪,在后者这里,鲨鱼、鸵鸟、娃娃鱼等,都是他们生意经中的一部分。只要这个游戏逻辑不变,那么总有人在利益驱动下前赴后继。因此,要在直播经济中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平台承担相应责任是源头治理的必然要求。强化涉及野生动物视频的监管审核,对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的内容,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限流乃至封杀的处罚,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网红博主无下限的“吃奇”冲动,更好地应对互联网经济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面临的新挑战。

  (节选自《光明日报》作者: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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