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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保价,才能止息丢件纷争

汪昌莲

  250瓶单价过千元的威士忌,从上海寄出,途中车辆意外起火,货物全部损毁。快递寄件方要求全额赔偿,快递公司表示只能按照保价条款赔偿2000元。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原告16万元。(7月13日光明网)

  在快递业务中,将邮件完好无损地送到消费者手中,是快递企业最基本的责任。如果因邮件在快递途中丢失或损坏,快递企业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不少消费者认为,保价价值就等于消费者能获得的赔偿金额。但是,因为没有保价费的统一标准,各快递公司却有一套自己的计算方式,所以针对快递保价的纠纷便频频出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关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这种模糊规定,实际上为邮件丢失、损坏少赔或不赔,留下了操作空间。事实上,即使选择保价,赔偿也很难达到贵重物品的实际价格,多数快递企业的保价上限只有3万元。

  以至于,关于快递保价的投诉大量出现,投诉对象涉及国内多家快递企业。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行业监管政策滞后,行业自律意识不强,行业标准缺位。特别是,相关法律的滞后,为快递行业出现包裹延误、丢失、损毁、内件短少及服务态度差等不良现象埋下了祸根。

  可见,只有规范快递保价标准,才能止息丢损赔偿纷争。换言之,必须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取消一些为快递企业免责的“霸王”条款,明确保价及赔偿标准,强化快递行业的赔偿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比如,保价邮件丢失或损坏,快递企业全额赔付,应成为一项法定义务。只有快递更安全,才能进一步促进网络消费。这对于电商、快递企业和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多赢的结果。(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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