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竞赛乱象之苦的家长和孩子,迎来了一个好消息。据报道,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引发关注。
现实生活中,但凡家有学童,恐怕都难逃各类竞赛的“绑架”。在一些竞赛组织方贩卖焦虑以及对竞赛含金量、入学加分的不当宣传下,不少父母因“证书情结”、从众心理争相替孩子报名参加竞赛。不少孩子上了小学甚至从幼儿园起,就开始辗转在大大小小、名目繁多的竞赛中。殊不知,除了少数具有公益性质的“国字号”“老字号”竞赛,不少竞赛鱼目混珠,名不正言不顺。违规开展竞赛活动,花式变相收取各种费用,借竞赛名义开展培训,评奖过程不够规范……中小学竞赛乱象备受诟病,亟待有效治理。
有效治理的前提是找准病灶。多年来,名目繁多的各类竞赛为何火爆?那些折磨孩子又折腾家长的竞赛为何还让人趋之若鹜?细细分析,无非“皆为利来”。这中间,有的是为牟利,有的是为“镀金”。各方虽利益取向不同,但均试图通过竞赛实现利益交换,成就各自的“小目标”。正因为如此,各方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其中,才让乱象有了滋生的温床。
因此,治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乱象,关键在于扼住利益之命门。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竞赛主办方来说,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强调公益性,让竞赛无利可图,无疑是“打蛇七寸”。对于参赛方(包括学生、家长、学校)而言,当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不作为学校绩效评比的筹码,其积极性自然就消退了。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治理力度,给中小学竞赛热降温。升级版《管理办法》释放了积极信号,条条要求、项项措施,再次昭示坚持素质教育和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导向。相信随着制度的篱笆越扎越牢,规范发展越走越实,竞赛含金量不断淡化,更多人的目光将会回归教育本身、转向孩子成长。如此,给中小学竞赛乱象彻底“退烧”,未来更可期。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