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中消协公布“2020-2021年度消协组织维护消费公平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可关闭、燃气公司强制搭售燃气险、培训机构擅自停业退款难、外航因不可抗力拖延退款、珠宝店向老年消费者过度推销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10大典型案例,涉及医疗美容消费、预付费消费退款、网络消费格式条款、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一年一度的央视3·15晚会也于昨晚如期举行,关注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食品安全问题、公共安全问题、医美安全等。
出口、消费、投资是拉动经济的主要力量,俗称“三驾马车”。消费不仅事关消费者,更牵动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消费”成了高频词之一,其中提到要“推动消费持续恢复”。促进消费、扩大需求,不仅要增加供给,还要改善消费环境,让公众放心消费、开心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公平,才能让消费这驾“马车”跑得更欢。因此,我们要像抓生产一样抓消费环境建设。年年3·15,年年有“槽点”,说明消费环境仍存诸多短板,必须补齐。
在消费领域上,网络消费是侵权的焦点。比如,商品和服务存在质量缺陷、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存在漏洞、产品推销存在虚假宣传、交易条款存在不公平现象、物流环节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消费者就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如实评价时存在受阻现象等,在网络消费中比较常见。
在消费产品上,大件商品是维权的难点。比如汽车消费,由于汽车消费具有产品价值高、技术作业复杂、交易手续环节多、售后服务周期长等特点,加之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导致消费者取证难、维权难。
在消费方式上,预付消费是纠纷的痛点。预付卡消费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洗车、洗衣、健身等服务领域广泛存在,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办卡后不补、不退、不得转让,逾期作废概不退款,经营企业者卷款跑路等,令消费者蒙受损失。
在消费群体上,老年人群是受损的重点。社会上,以“有疗效”为名义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或接受非正规医疗服务、以“高收益”为诱饵忽悠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以“低价游”为噱头吸引老年人旅游并强迫购物等“坑老”现象时有发生,不少老年人被骗得血本无归。
“旧伤”未得到根治,“新痕”又不断涌现,维护消费公平从何着手?对症下药之举,在于“止痛”。面对问题比较集中的消费领域,面对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问题,有必要投入足量的维权资源,着力解决一些共性的问题,并形成示范效应,让更多消费者受益。比如,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无法关闭问题,江苏省消保委于2019年底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并赢了官司,维护了消费公平,促进了行业规范。
培元固本之举,在于“健体”。夯实消费公平大堤,根本之路在于制度化建设。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各级消协组织不但要着力解决各类消费纠纷,解决好个案,还要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相关制度建设,共同促进消费公平,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譬如,对校外培训机构采取预收费方式经营,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规定很明确,便于双方执行,利于行政监管。
防患于未然,消费者是第一责任人。强化消费公平教育,帮助消费者掌握消费知识,提升维护消费公平的意识和能力,对消费不公平现象勇敢说“不”,拒绝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榨取消费者,意义亦不可低估。
(广州日报评论员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