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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僵尸车,迎着痛点去

  日前,《法治日报》刊文关注破解僵尸车僵局之道,呼吁“完善立法加强认定,多措并举联动治理”。有章可循才可依法处理,通过填补目前法律法规上的空白,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

  全国各地尤其是僵尸车问题突出的城市,大都将僵尸车治理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内容,迎着百姓的痛点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大街小巷、社区小区停放的僵尸车个例来看,一车堵瘫半条路,野猫野狗搭窝筑巢,不仅造成城市环境问题、交通问题,更易滋生治安问题。

  公安部发布202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5亿辆,其中汽车3.02亿辆。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回收报废车辆是229.5万辆。截至2021年2月22日,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共计771家,从目前的市场经营情况来看大都规模偏小、产能有限,无法应对未来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而实际上,报废车再制造再利用有旺盛需求。

  优化城市环境并从根本上解决僵尸车问题,要在严控新增的同时,完善车辆管理治理体系。宏观国家治理层面看,法律法规要跟得上形势的变化,让车辆的生产、使用、报废、再利用全环节流程顺畅。

  中观市场经济层面看,要形成汽车工业全流程产业链,不仅要发展新车生产、销售、使用市场,更要推动二手车市场发展,以及促进车辆报废拆解市场的形成。比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实现“三放开”,即放开回收拆解企业的总量控制;放开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放开报废金属回收价格,引导形成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长效机制等。

  微观个体消费使用层面,首先,无论企业或个人都应建立对其所拥有车辆的责任意识,避免出现僵尸车的情况;其次,建立健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机制,在车辆不能发挥其功能时,人们能够便捷地对其进行妥善处置;最后,车辆作为消耗品,是循环经济的组成部分,购买及使用车辆应遵循理性且适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功能价值,这也包括依法合规进行报废。

  (李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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