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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扩容”,为灵活就业“撑腰”

  日前,省市有两份重要文件发布:一是《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新兴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二是《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广州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面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制度改革,每一步都值得期待,原因很简单,这一群体太大了,而且还在不断扩大中。据统计,快递、家政、网约车、维修、外卖人员、新媒体主播等在内的灵活就业人数高达2亿左右,占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40%以上。灵活就业逐渐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对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意义不可低估。

  要问灵活就业者,最关心的是啥,除了收入,还有社保。对于一些人,社保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收入,毕竟社保是人生重要保障。比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公积金,其意义不仅在存钱买房,还可以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保障性住房、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政策。这些政策大礼包,譬如保障性住房,对于那些在城市里打拼的人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实,灵活就业者是可以缴纳社保的,只不过在现阶段,各地的社保政策还没有完全放开,异地参保还存在诸多限制。因此,在一些地方,灵活就业者往往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自费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与社保分离,不但麻烦,也影响保障效果。假如,灵活就业人员在打工所在地患病、治疗,等于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就相当不便。随着灵活就业群体不断增大,社保问题亟须解决。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当从制度供给着手,存量增量、加法减法都要做。要完善相关立法,对现有社保体系中“灵活就业人员”进行重新界定和分类;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取消参保限制;要实现全国社会保险关系信息互联互通。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当从财政补贴着力,加大社会保障补贴力度。现在,不少地方社保系统已对灵活就业人员开放,参保人员不断增加,另一个问题随之浮现——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要缴纳近千元的社保费,对于一些收入偏低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有条件的地区是否可以运用社会保障补贴杠杆,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社保的积极性呢?

  为灵活就业人员筑牢社会保障大堤,促就业才能“放水养鱼”。兹事体大,必须一步步做细做实做好。

  (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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