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名润 通讯员顺检宣)昨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保护环境、修复生态主题,在德胜河北岸南霞市场外河边举行“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共放生15万余尾鱼苗。
据了解,此举旨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的运用,这是该院继2019年、2020年之后,连续三年举行“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据介绍,放生鱼苗的采购款全部来源于被告人的赔偿。2020年该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共依法追究当事人赔偿款45000余元,该院决定全部用于增殖放流。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秀敏表示,三年来,该院坚持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放流鱼苗30多万尾,为顺德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结合增殖放流活动,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还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非法电鱼行为既损害渔业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又污染水环境,侵害了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兼具法律守护者与公益代表人的双重身份,在追究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努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中的运用,发挥检察力量守护一方山水,这也是顺德检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践行检察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自2017年7月以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0多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等。近年来,该院更积极稳妥开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办理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设施管护、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一系列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为顺德人民享有健康、安全等美好生活环境、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