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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不是网络犯罪“护身符”

  去年,17 岁的小陈(化名)受疫情影响滞留在国外,因无法买到回国机票,利用黑客手段攻击某航空购票系统,导致系统瘫痪4小时,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小陈回国后被广州公安机关抓获。日前,经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小陈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一审法院认为小陈犯罪时已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此次事件也为广大未成年人敲响警钟,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凡事三思而后行,切莫触碰网络安全的红线。

  在案件中,或许小陈只是为了泄一时之愤,想给对方的网站制造些麻烦,却不曾想这个麻烦如此之大。他在境外网站购买的黑客攻击套餐(DDoS攻击),多次、持续攻击航空公司客票等计算机系统,导致航空公司对外服务网络全部瘫痪,包括客票业务、微信直播平台销售、机场旅客服务、飞行、运控等系统无法正常运作,给航空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与负面网络舆论评价。这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其实,DDoS攻击在互联网上并不少见。比如,我们平时在看视频或玩游戏时遇到非网络问题不正常掉线的情况,就可能是服务器遭到了DDoS攻击。对于“触网早、浸网深”的青少年来说,这并不稀奇,而且也很容易接触到这些黑客技术,但他们大部分人可能只知其原理,却不知使用的后果。事实上,目前DDoS攻击多与网络勒索、欺诈、犯罪有关,攻击行为已然触碰法律底线,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一些性格冲动、法律意识淡薄的青少年不明就里,很容易会误入歧途,酿成大错。

  眼下,这些网络犯罪的黑灰产业链,仍有相当一部分隐藏在网络的暗角里。甚至在一些电商平台上,还能依稀找到一些伪装成服务器“压力测试”的DDoS攻击套餐供给消费者购买。因此,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尽快形成监管合力之外,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与防范意识,以防他们掉入网络犯罪陷阱。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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