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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规”不可犯规

  评论员观察

  手机铃音必须使用统一音乐,否则扣除绩效工资;对员工如厕时间设限制,短时间内连续如厕要被处罚;员工因疫情防控拒绝参加同事生日聚会,就被单位罚款、开除……据媒体梳理,这些看似奇葩的企业规章制度实际上已经逾越了法律红线,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某种程度上说,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家规”。制定“家规”是企业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这是用工自主权和实施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体现。但企业需要明白的是,制定“家规”必须合规。那种借着“家规”任意施加领导者意志,无视员工重大利益关切的做法,应当受到抵制。

  换句话说,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务必有理有据。所谓有理,就是于理应当。譬如,企业对员工违纪实施惩戒,惩戒措施应当与劳动者的过错相当。如果处罚畸重,则动摇了合理性基础,会失之公允。过去,有人曾因违反企业所谓“吵架禁令”而遭解雇。这类不符合合理公平要求,有悖于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的做法,谈不上合理。所谓有据,就是于法有据。这不只体现在规章制度的内容合规上,也体现在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合规上。尤其对牵涉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均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下来,再予以公示或告知。

  对企业来说,规章制度要“管用”,能管人管事。但关键的一点是,企业规章制度要管权,要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否则,看似一套“家规”管人又管事,却有可能突破法律的禁区,甚至沦为“权力任性”的工具。为了防止企业任性定“家规”,全过程管理必不可少。也就是说,要让规章制度跟上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从制度设计规划、实施合法性审查和制度执行等各个环节入手,科学系统地安排补充和修订工作。切莫因为迫于一时压力,在补充和修订环节出了漏洞。

  从长远来看,除了增强相关法律制度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之外,企业提升依法治企的意识非常必要。企业管理者要始终清醒地意识到,依法治企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否则,企业便会脱离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掉进盲目自大的陷阱。此外,广大劳动者应当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入职时积极了解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入职后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对不合规的企业“家规”说不。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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