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4个月被迫转了3次院,这段特殊的经历让王英感到很糟心。一段时间以来,陆续有患者反映生病住院,病还没好就被“劝出院”。这些医院给出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一说是“刷医保住院15天必须出院”,二说让“病人先出院,过几天后再入院”。而这些“迷惑操作”,其实就是分解住院。
所谓分解住院,是指医院在住院患者尚未痊愈的前提下,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参保患者的利益,而且违反了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此前,多地医保部门澄清,医保政策从未对患者住院时间、住院次数及相关费用加以限制。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作出专业判断。
那么,为何还有医院会给病患提出“专业意见”,建议他们“主动”分解住院呢?这一情况的出现,说复杂也复杂,与医院绩效考核、医保控费和医院经济利益不无关系,但说简单也挺简单,无非与钱有关。
从现行的医保结算方式来看,大部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需要由医院记账后,再向医保部门申报。然而,在医保严格控费的大背景下,医院向医保部门报销,需要通过相关考核指标的评审。比如,卫健部门对医院会有平均住院天数、住院次均费用、病床使用率等指标要求。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参保人住院费用超过均次定额结算标准,就有可能会被医保拒付,医院则需自行承担这些无法报销的医保费用。这时,有些医院为了获取医保基金支付,保证单次医疗不亏损,就会让病人提前出院,或以分解住院的违规操作来增加住院次均定额,以此规避考核评审。
诚然,大部分医院作为非营利机构,要其消化所有无法报销的费用,并不现实。但通过分解住院的方式,无疑也剥夺了参保人享受住院报销的权利,给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也给医保统筹基金带来了支付压力,而且涉嫌欺诈骗保行为。今年5月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明确指出,对于分解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基金,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等。
要解决分解住院难题,离不开卫健部门、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等多方形成合力。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优化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标准,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继续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比如,分病种对医院进行考核、予以付费,尤其是治疗费用高、周期长、并发症复杂的病例,应尽量减少对其严苛限制。另一方面,监管也应刚柔并济,在加强整治的同时,对于确实有需要延长住院治疗的特殊病例,应考虑予以监管考核豁免。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