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通讯员揭宣)揭阳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对包括革命文物在内的红色资源的地方立法保护和传承,扎实推进《揭阳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切实以法治力量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近日,该条例经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揭阳成为省内较早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法规的地级市。
据介绍,《揭阳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对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名录、保护责任人、维护修缮、禁止行为以及传承利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的制定将有效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好发挥红色资源在见证革命历史、弘扬革命精神上的重要作用,助力揭阳走出一条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接下来,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按照相关的程序规定,在条例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