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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性的实践逻辑

  学思践悟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品格,这种品格既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向。

  科学立法体现人民利益

  首先,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总书记指出: “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中,一部好的法律,就是要体现人民利益,而不能只保护少数人的利益。科学立法体现人民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其次,要围绕服务民生,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人民性的重点就是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性就是让人民获益,让人民获益就要不断改善民生。为此,需要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到底是什么,进而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再次,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2007年广州首开先河,制定实施了《广州市规章制度制定公众参与办法》,为公众全过程参与立法开辟了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立法主体对公众民主权利的充分尊重和公众积极参与立法的良性互动中呈现出渐进式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要看到,当前一般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程度、范围、作用还有限。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公众参与的制度机制建设,坚决杜绝立法当中的“部门利益”现象。

  严格执法实现人民愿望

  首先,要加强执法为民的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执法则是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具体实现。加强执法为民作风建设,要求执法者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更要重视自身职业道德建设。其次,要深化执法为民的体制机制改革。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滥用执法裁量权等问题,要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要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坚决破除执法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改革,完善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裁量权,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制度。再次,要保障人民安全。“治政之要在于安民”。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探索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等。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首先,要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法的价值不仅在于创造秩序,还必须力求实现正义,是这两种价值的综合体。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其次,司法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司法活动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再次,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在构建法官司法责任制上,须从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案件质量认定标准和有区别的责任承担形式的三维路径整体推进。

  全民守法增进人民福祉

  首先,要树立法律权威。树立法律权威,一是在全社会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形成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严格监管,公正执法,形成震慑。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三是健全激励与监督问责机制,将法律实施成效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动力也有压力。其次,要坚定法治信仰。促进人民坚定法治信仰,要在基层普通民众和国家工作人员两个层面进行。在基层普通民众层面,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全媒体法治传播品牌。在国家工作人员层面,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再次,要完善信用记录制度。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是保障诚信的制度基础。要进一步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人民依法管理各项事务。广州需要继续大力推进“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其次,要依法用权接受人民监督。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干事、为民谋利。须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最后,厉行法治,接受人民评判。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全面依法治国同样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以上五个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性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其根本方向是实现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这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将共同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全面依法治国伟大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作者系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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