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新知
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为营造良好的社区秩序和氛围,促进社会资本的增长和积累,为构建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和谐的“精神家园”,创设了广阔的“活动空间”。
城市社区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单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社会安定有序同时又充满活力,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诉求。社区是社会治理实践的最基本单元,也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平台。之所以说城市社区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单元,源于城市社区的特点。第一,城市社区虽然不大,但却是使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的“生活家园”,在这里人们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第二,居民群众在城市社区这个平台之上,互相交往联系,形成共同的社区意识,产生较强的社区认同感,从抽象的“社会人”转化成为了“社区人”。第三,“社区”与“共同体”两个概念具有共通之处,一方面都是个体之间充满情感的关系网络,另一方面则是享有共同的价值、规范和意义的精神内核。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础在基层、根本在社区,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众多路径之中,依托社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既是必然也是必须。
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对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价值所在
一是有助于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主体转换。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社会结构也在加速转型,城市社区已演化成为社会群体下沉聚集的区域,以及社会矛盾的积聚点、社会治理的着力点。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依靠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等措施,解决在体制机制、资源投入和动力转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格局,为维护基层社区平安、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将负责的政府与有责任感的社区居民,以及自治组织等联结起来,实现由传统的单一治理主体向多元共治主体转换,促使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打造基于社区基本单元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尽可能实现基层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是有利于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行动方案优化。城市社区是联系基层群众最直接、服务群众最具体的基本单元。党和政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要真正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保障城市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既需要政策上的顶层设计和中间传导,也需要在社区治理“落地”过程中的行动方案优化。进入新时期,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要求转换行动方案——从重视行政控制转为强调居民参与。在将各类公共服务项目延伸到基层的过程中,在基层社区进行规划、建设和发展的实践中,要充分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要在社区居民与政府部门之间营造互商共议的关系。这是对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行动方案的重大优化。在此行动方案背景之下,群众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行动主体之一。由于行动方案的优化,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被设置成了“中心议题”,基层社会成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大增强,使得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成为一个“自我强化”的实践过程。
三是有益于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结构改善。当前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一方面提高了城市的规模聚集效应,另一方面带来许多治理难题,对城市公共事务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适应基层社会新的治理情境,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要求治理主体间权力相互依赖、充分互动,要求建立起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结构,促进治理资源整合、知识高度共享。城市社区治理的不断完善,将充分利用多元化的社区治理主体,加强城市社区中行政力量、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之间的互动,培育出有益于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网状互动结构。从本质上讲,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中各种关系的有机结合,既具有物理相交性,又兼有情感共鸣性。城市社区中的网状互动结构为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有利条件。
(作者系中共广州市委党校文献信息中心副教授、广州党建研究基地(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