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翔宇 通讯员刘洪希)3月1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中山市去年发生的摩托车(包含违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共造成86人死亡,619人受伤。调查发现,共计超过700人伤亡的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对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千万记得佩戴头盔。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市民短距离、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出行的优先选择。按照道路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出行时,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另外,为确保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在去年以来开展的“一盔一带”的各类宣传活动中,交警部门一再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但路面民警在日常执勤时,发现仍有不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置生命安全于不顾,有的将头盔挂在车把上,有的锁在后备厢里,就是不愿戴在头上;有的后座乘客甚至将头盔举在头顶,看到有民警执勤时,才随便往头上一罩;有的家长甚至在送孩子上学时,也做着这样不好的示范,仿佛戴头盔只是为了逃避交警部门的查处。在问及原因时,有人说怕弄坏了发型,有人说怕热,有人说行程不远不会出事。
据交警部门介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头部受到碰撞,即使没有出现外伤口,脑组织也可能因此受到伤害,戴头盔的作用在于头盔内部可吸收撞击力,从而减轻对脑组织的伤害程度,外壳则可以扩散冲击力,有效避免头骨开裂。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市两轮摩托车保有量为29.4万辆,上牌电动自行车41万余辆,另外还有外地号牌摩托车、违标电动车保守估计达100万辆,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总量超过170万辆;去年全年,全市共发生摩托车事故523宗。
调查发现,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伤亡的人员中,很大一部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千万记得佩戴头盔。近期,交警部门还将开展驾乘摩托车、违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两轮车驾驶人、乘客遵章守纪,安全文明出行,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