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闻“汛”而来,“谣情”也是灾情

练洪洋

本文字数:798

  5月18日清晨,网民许某在一网络社交平台发帖称,“武汉特大暴雨引发水漫大街”,并附上街头淹水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据许某交代,为博取流量,其故意将外地过往暴雨积水的网络视频篡改为武汉雨情,随意编造不实信息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

  自从进入“人人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有一种谣言在某个特定季节不请自来,那就是关于汛情的谣言。所谓谣言,肯定就是不实信息。按照“不实度”来分,最为常见的一类谣言,就是见风是雨,夸大事实、危言耸听。譬如,把局部“水浸街”说成整个地区受淹。另一类便是无风也起浪,凭空捏造、“汛”口开河。譬如,那则被冠以“公交车乘风破浪”的短视频,就曾被标注为不同城市的汛情。

  至于造谣手段,也在水涨船高。初代造谣者多半是短视频的“搬运工”,盗用他人所拍的汛情短视频,通过移花接木,将其他地方的汛情“嫁接”到新地点,散布出去。到了AI时代,一些紧跟技术进步的造谣者已开始使用AI工具编造虚假汛情了,“谣界”又来了一位搅局者。可见,网络谣言的生成和传播形态在不断变化,新情况层出不穷。

  针对汛情的谣言,轻则混淆视听,对公众获取真实信息构成困扰,加剧“认知瘫痪”;重则引发公众恐慌,干扰防汛救灾工作。可以说,“谣情”是另一种灾情。为什么消费灾情的谣言像“地鼠”一样,不易消灭?这不仅是一个人性问题,更是一个技术问题、社会问题。与普通谣言相比,网络谣言的生成与传播,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与特殊的技术路径,务必深入内核,找到关键节点,形成一套事前、事中防控的长效机制,才有可能实现源头管制,而不只是末端治理。

  譬如,短视频平台的传播机制就有可探讨之处。在短视频平台上,信息传播容易出现“回音室效应”:在算法推荐的加持下,关心、认同某种信息的用户会持续获得推送,从而进一步固化其认知。这种自我强化的传播机制,使得谣言在特定群体中具有极强的顽固性。是以,在网络谣言治理上,平台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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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闻“汛”而来,“谣情”也是灾情 练洪洋2026-05-21 2 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