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要闻

幼童滑板场严重摔伤,“免责声明”能免责吗?

律师:收费场馆“免责声明”不免除安全责任

张丹

本文字数:703

   事发前,邓女士的儿子在滑板场运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摄影报道)近日,广州市民邓女士向记者反映,其9岁的儿子在某收费滑板场运动时严重摔伤,上唇内外贯穿,外面缝了3厘米,里面缝了6厘米。她质疑场地安全管理缺失。

  2月19日,邓女士付款25元后带儿子进入该滑板场。据她描述,儿子在运动时摔伤,事发时场地内无工作人员,且受伤区域处于监控盲区。更关键的是,另一个应拍下事故过程的摄像头当时显示“正在测试”,未能记录具体原因。受伤一分多钟后,一位私人教练进场,查看孩童伤情后,抱着他离开滑板场,医生判断伤口可能由尖锐物品造成。邓女士认为,场地收取费用,却无人巡视,且设施可能存在隐患,应负主要责任。孩子使用的滑板和头盔上并无血迹,不像是磕碰这些物品所致。场地方强调,所有入场者(含未成年人家长)均签署了“免责声明”,其中写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其声明牌明确,滑板为极限运动,进场视为接受该原则。工作人员表示,当天肯定有人员在岗,但对具体情形不清楚。

  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刘鹏举律师指出,收费经营者保障参与者安全的法定义务是强制的,不能通过单方声明预先排除。高风险运动场地事发时无工作人员在场,属管理重大缺失;若伤害确由场地尖锐物造成,则直接证明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监控未能记录事发过程,虽非直接过错,但增加了场地方的举证难度。这些属于其应承担的额外风险,而非运动固有风险。滑板作为极限运动,适用“自甘风险”原则,若因家长监护疏忽导致或加重伤害,可相应减轻场地方责任。建议家长重点收集场地管理过错与设施缺陷的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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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6幼童滑板场严重摔伤,“免责声明”能免责吗? 张丹2026-03-16 2 2026年03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