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评论

以执行之严捍卫标准之强

连海平

本文字数:927

  日前,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一面是“依赖”——无论是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还是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有机物,能被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大多经过多年使用,已形成路径依赖,即便有替代品也“一时难掉头”;一面是“风险”——无论是在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还是“退役”之后,附体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都可能对生产者、使用者和自然环境构成潜在威胁。

  潜藏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其危害多半不是即时的、单一的、显性的,而是持续的、复杂的、隐蔽的。考虑到我国数量动辄过亿的电器电子产品保有量——如空调7.8亿台、彩色电视机5.5亿台、电冰箱5.3亿台……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源头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管控,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小数怕长计,每家企业少用一点有害物质,长年累月积下来,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容易,要考虑的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执行起来更难,掣肘更多。从经验来看,不少行业或领域都出台过“标准”甚至是法律法规,但多年过去了,一些顽疾依然“隐隐作痛”、难以根治;从现状来看,据相关行业协会今年4月发布的数字,目前全国共有家电类制造企业超过45万家(还不计相关企业),如果均需外力介入,那将是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从主观来看,电器电子产品企业有害物质管控不是企业的小事,还可能是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事,属地管理或多或少存在投鼠忌器问题。

  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否走出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困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推出有效的配套政策并形成完善的共治机制。譬如融合有效资源,攻克技术难题,有效推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减量;推动数字化检测报告应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升政府监管效率;联动多部门,建立起“生产企业自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闭环监管模式;畅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监督渠道,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等等。只有多方协同、同向用力,强制性国家标准才能更好体现一个“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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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8以执行之严捍卫标准之强 连海平2025-09-10 2 2025年09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