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好人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穗文明)“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决不能草率。”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张瑜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恪守客观公正履职立场,从检十余年办理案件800余件,均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没有出现一宗无罪案和冤假错案。作为检察官,她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还曾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创下了该项竞赛广东检察机关历史最好成绩。
办理案件时,张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能救则救。曾有两名刚满20岁的女生,过年期间由于路费太贵没回老家,看见路边有一堆电缆,想着工地里能用上,便将电缆“顺”了回去,却不知这种行为已构成犯罪。讯问时,一位女生向张瑜请求别把法律文书寄到家里,担心奶奶会伤心。这番话引发了张瑜的思考:“她们小时候都是留守儿童,法律意识淡薄,检察机关将她们起诉、送进监狱,真的是最优选择吗?”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张瑜认为两名女孩仍有被挽救的可能,应该给她们一个机会,为此做了大量工作。最终,检察机关对二人作不起诉决定。
从检期间,她还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2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件,重挫境外电信诈骗分子嚣张气焰。她长期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办理长期侵害农民权益的重大涉黑专案,通过检察建议助推一个薄弱村转变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她参与广州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她办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为被害人家庭申请最高额的司法救助,就该案撰写的情况反映被广东省检察院采用。她还入选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和全国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并被国家检察官学院聘为检察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