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陈伟杰、罗诗岚)近日,广东省2024年第1号总田长令正式签发,颁布实施《广东省田长制工作规则》《广东省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和《广东省田长制综合评价制度》三项配套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动员部署各级田长巡田,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履约监督,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广东省田长制工作规则》明确了省第一总田长、总田长、副总田长以及省田长制责任单位之间的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规定田长制依托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运行,省自然资源厅承担省田长制日常管理工作,省田长制责任单位共同指导、监督、协调、推进田长制工作。
《广东省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适用于省级田长的巡查检查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巡查检查内容包括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田长履职尽责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以及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6项内容。
《广东省田长制综合评价制度》适用于省级对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落实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内容包括田长制建设情况、田长履职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田长制工作成效4部分。
2023年9月,广东省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田长制。截至目前,省、市、县、镇、村和村小组“5+1”田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全省共划定网格76755个,覆盖耕地2859万亩;共设定各级田长124871名,其中网格田长86935名,实现了田长体系上下贯通、耕地网格化管理、保护责任全覆盖。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省耕地净增加12.6万亩,并且连续3年实现耕地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