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做好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务局联合印发了《佛山市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扬尘污染行为,并对举报内容属实且符合奖励要求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办法》自2024年5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奖励办法》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目的和主要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有奖举报情形、有奖举报途径、有奖举报信息要素、实施原则、办理流程、奖励标准和形式以及相关保障和监督措施等。根据《奖励办法》,有奖举报情形包括:1.施工工地出入口未硬底化,工地没有设置或未使用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有泥浆、泥土;2.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干燥,未洒水且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的;3.施工作业、拆除作业时没有采取洒水、喷淋、湿法施工等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4.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堆场(仓库),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出入口通道有散落物料;5.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采取吸尘、喷淋等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6.运输煤炭、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有效措施,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的。
有奖举报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拨打投诉热线电话12345;二是微信公众号方式举报,微信关注“佛山12345”公众号,点入“微自助”——“举报”,按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上传照片或视频。对举报内容属实且符合奖励要求的举报人,由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奖励。每宗有奖举报奖励举报人100元人民币或者价值100元人民币的电话费充值卡、公交卡等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