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要闻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草案稿)征求公众意见

卢梦谦

本文字数:1335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梦谦)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草案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提到,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停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为何要对《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进行修订?据悉,《条例》自2018年实施以来,对于缓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象、规范停车收费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条例》实施至今已达五年,2020年和2021年的两次修正并未涉及条例的核心内容,属于专项清理前提下的个别修改。目前行业仍存在由于历史配建不足、职住分离等带来的结构性停车难问题,由于建设成本偏高、投资回报期长等带来的社会投资意愿不足问题,由于小汽车增长提速、停车供给增长趋缓等带来的停车供需矛盾加剧等问题,非常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修订草案稿)修订了哪些内容?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主要着眼于目前停车场行业存在的不适应城市交通发展的现实迫切性问题,结合实际并借鉴相关城市经验做法,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

  其中,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规范部门名称及职责,同时进一步完善停车场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制度。

  修订草案稿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支持政策和措施。参照北京、南京、厦门等城市经验扩大划拨供地范围,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益性公共停车场也纳入划拨供地范围。同时,对于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研究在计算容积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修订草案稿进一步完善住宅车位相关管理规范。对于个别车库停车位的施划和规格不规范的问题,明确配建车库停车位设计应符合相关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依法可以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停车位,应当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转让已经确权登记的停车位,应当向受让人明示停车位的空间尺寸和具体位置。

  此外,修订草案稿优化城市道路泊位管理机制,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将非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也纳入规范管理;二是按照道路管养和泊位收费权责一致原则,道路停车泊位统一由各区管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

  公告提到,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包括,关于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关于住宅停车场价格形成机制、泊位设计规范要求的意见和建议;关于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关于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机制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关于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2024年5月28日前,通过网站〔登录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gz.gov.cn/)上的“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信函(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5楼交通调控处,邮编:510620,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意见建议”。)或电子邮件(liusm@gz.gov.cn)反馈意见或建议。市交通运输局提醒,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APP
广州日报要闻 A10《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草案稿)征求公众意见 卢梦谦2024-05-15 2 2024年05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