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在家上学”要三思而行

陈文杰

本文字数:609

  近日,“原体操运动员、奥运冠军杨威让双胞胎女儿在家上学”在网络上成为热门话题。(3月13日《文汇报》)

  在家上学并非新鲜事,此次因明星运动员的名人效应再次引发在家上学是否合法、是否适用的讨论。

  在家上学是否合法?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若无特殊情况或正当理由,在家上学那妥妥是不合法的。在2017年,教育部就明确叫停了“在家上学”和“私塾”教育。可现实中,想在家上学的路子也不是被完全堵死,较为常见的是因身体原因,可由监护人申请延缓入学等,在保留学生学籍的基础上在家上学。据报道,杨威的双胞胎女儿之所以能在家上学,也是因为去年生了几场病,身体可能还未恢复,所以暂时不能去学校,这也只是特殊时期的过渡性选择。

  即便因为特殊原因,有的人能选择暂时在家上学,但也并非人人适用。且不说并非所有家庭都有提供在家上学的物质条件,即便能提供,具体情况也可能大相径庭。有的孩子可能不适应在家,反而更喜欢和适应学校集体的氛围。暂时性地在家上学,最终也需要回到现有的教育及评价体系中,家长与孩子还得花时间精力去重新适应,效果也未必更好。

  当下,随着大家对于个性化与素质化教育的追求,导致不少人对在家上学仍心存“向往”。虽然擅自在家上学不值得提倡,但学校不妨以此为鉴,观照学校教育的不足之处。在家上学与学校的集体教育方式迥然不同,但两者教育的本质却是殊途同归,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取长补短,或许不久将来,两者也可以实现无缝衔接。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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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在家上学”要三思而行 陈文杰2024-03-15 2 2024年03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