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通讯员梅宣)梅州市是广东省粮食主产区之一。昨日记者从该市获悉,梅州市委办、市府办近日印发《梅州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面建立市、县、镇(街)、村四级田长和网格田长的“4+1”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保障粮食安全,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方案》明确,要建立体系完备、责任明确的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耕地保护网格化;消除耕地撂荒,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不低于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体布局稳定合理。到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方案》提出,市、县、镇(街)、村分级设立田长。其中,市级设立总田长,市委书记担任市级第一总田长,市长担任市级总田长,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级副总田长。《方案》还明确了各级田长职责,并要求建立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