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评论

规范医养广告势在必行

刘硕

本文字数:573

  今年全国两会,中国电科网络通信研究院高级技师夏立代表提交了加强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治理的建议。(3月10日《工人日报》)

  从曾引观众驻足的“某某教授力荐”“某某养生谈”等医疗养生类节目,到短视频平台博主力推的“益生菌”“减肥药”等特效产品,近年来,医疗养生类广告可谓鱼龙混杂。客观来讲,大部分人在理性分析下,都能得出“宣传功效过于惊人,实在令人难以信任”的结论。但不可否认,就算人人都炼就火眼金睛,在亲友遭受病痛折磨时部分人也难免会病急乱投医,从而被一些医养广告“忽悠”。

  医疗养生类广告营销过度,轻则涉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重则可能由此贻误甚至加重患者病情,对其加强规范刻不容缓。怎么规范?要切准脉、定好方、下猛药。当前,名人效应是医疗养生类广告获取消费者信任的关键所在。对此,一方面,要压实传播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电视台、视频平台等广告传播端口的内容审核管理,倒逼相关责任方对站内内容进行排查。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伪专家、假神医的惩处力度,对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账号及其运营团队重拳出击,提高其违法成本,形成震慑。

  看病就医,总是公众绕不开的话题。当前,在不少医养类产品推荐的视频下方,都能看到网友发出的“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如有不适还请及时就医”的提醒。期待通过加强治理,医疗养生类节目、广告能得到进一步规范,让相关市场更健康。        (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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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11规范医养广告势在必行 刘硕2024-03-12 2 2024年03月12日 星期二